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意味着农村的全面发展和繁荣,不仅包括了经济、社会的进步,也包含了文化、文明的振兴。近年来,“艺术介入乡村”的现象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而“乡村振兴战略”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高的维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在过去五年脱贫攻坚的实践过程中,文艺在“扶志”与“扶智”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方式的多样性和成果的有效性都得到了很好的验证。艺术介入乡村,既激发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观意愿,也盘活了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客观上产生了“授人以渔”的效果。不仅如此,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艺术与乡村的结合,也促进了当地产业升级、形成了新的文化地标,繁荣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文艺。艺术乡村化、乡村艺术化,虽然有着不同的内涵,但都是乡村振兴的可实践路径。当然,发展就会产生新的问题,例如有些难以为继的在地性创作、过于同质化的商业旅游等等,都还需要人们在“农村现代化”的背景下去探索新的解决思路。
艺术与乡村的结合,不能忽视乡村自身“现代性”的构建。在过去的语境中,乡村一直被视为前现代的农业文明产物,与城市相对立,与现代化格格不入。即便在提出“农业现代化”后,乡村也仍然是城市发展的附庸,是低人一等的“他者”。这一认知上的偏差,造就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情景。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主动吸引艺术家来进行乡村的美化、改造以及相关创作,力图打造旅游文化产业,但过于简单的文化移植,不仅产生了千篇一律的伪民俗文化等问题,也让真正的传统乡村文化失去了自然演进的机会而彻底消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认识到农村本身就是现代化的主体,它不应仅仅成为城市的文化消费对象,更不应成为现代人对异质文化的猎奇之所。
在艺术与乡村结合的实践中,需要特别关注农民自身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也将是一个全面的、全方位的进步过程。当前,“艺术介入乡村”已经有了广泛的成功经验,也成为促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元素之一。我们期待未来艺术与乡村的交流与互动产生更大的动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作出它们的独特贡献。
(作者:赵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