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9日电(记者靳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意见》要求,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要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特别要逐步统一社会保险争议、人事争议等争议的受案范围;同时,要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保全、执行等程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