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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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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09日 星期四

    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作者:李林 《光明日报》( 2017年11月09日 05版)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白良法庭干警为该县白良中学带来一堂“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课。邓龙华摄/光明图片

        【专家视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勾勒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四个关键词——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我们要坚持的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要建设的法治文化,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在法治范畴的具体展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我们党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原理,在借鉴吸收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上,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理论指导、思想基础和学理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骨干工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由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在要求的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等精神文明成果,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治机制等制度文明成果,以及自觉依法办事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行为方式,共同构成的一种先进法治文化现象和法治进步状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义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引,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干,以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为基础,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法治文明状态。

     

        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坚定不移走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核心要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以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为基本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内含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有决心、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作者:李林,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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