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代表在基层】
“坐在人民大会堂31排75号,我这个基层检察官非常激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志荣饱含深情地回忆道。10月30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全区近万名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聆听了潘志荣亲历盛会的所见所闻所感。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里党的十九大代表仅潘志荣一人,全国检察系统正式代表也只有12人。让这位草原上的基层检察官兴奋的,还有党的十九大报告多处提及的“人民”二字。潘志荣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就是对我们检察机关的要求和赋予的责任,更是我今后工作的出发点、结合点、着力点。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要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模范。我要把大会精神宣传到农牧区的每一个角落,宣传到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检察人心中,宣传到每一名群众当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农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教育、就业、保障、医疗、扶贫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作用。”
潘志荣宣讲完党的十九大精神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向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公正司法,加强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各项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抓好司法改革,着力抓好规范司法和工作创新,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更大限度释放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以更努力的工作推动发展,以更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效。
宣讲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星远兴奋地说:“潘志荣检察官的宣讲真挚、朴实,我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今后,我要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踏实的工作作风、更精细的工作态度做好检察工作。”
(本报记者 高平 本报通讯员 田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