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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湖北通山:

    权责清单规范小微权力

    作者:本报记者 夏静 本报见习记者 刘平安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28日 07版)

        “没想到今天一次就办好了。”拿着刚为孙女办好的上学户籍证明,湖北省通山县厦铺镇藕塘村村民徐大爷对村委会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改善连连称赞。这是通山县开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改革给百姓带来的实惠。

     

        农村小微权力直面群众,紧系民生。为规范村干部的权力,今年通山县出台了权责清单,将10大类、30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的事项,按照办理程序编印成流程图,明确各项村级事务决策、便民服务和惠民政策的办理步骤,确立统一的标准,让村民办事有章可循,让村干部为民服务有据可依。

     

        为了将政策落到实处,通山县启动实施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改革试点,先期启动了两个乡镇、55个村,通过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强化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管。

     

        村干部自觉地担当宣传员,挨家挨户向村民发放《农村小微权力操作手册》,讲解权责清单相关政策,通过培训学习、微信推送等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力度。把权责清单作为必背内容,纳入村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并公开发布具体操作流程,保证群众随时随地可查阅村务工作权力事项和村务工作进展情况,真正保障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纪检部门主抓主管,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村积极参与的三级联动推进试点落地,通山县逐步实现了“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惠民政策落实更加透明、农民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的预期目标,为试点工作在全县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 夏静 本报见习记者 刘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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