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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我国将推行刑案审判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14日 02版)

        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要求北京、河南、四川等8省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这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将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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