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论】
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校园贷”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传播营销,利用大学生攀比心理较重、防范意识不强的特点,在学生群体中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部分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消极影响,也危害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日前,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对大学生校园贷款问题进行回应: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这是国家层面对“校园贷”不法行为的一次明确宣战。
我认为,违法违规的那些“校园贷”,之所以能在高校大行其道,直接原因是抓住了95后学子的心理特点。当前高校本科生主要出生于1996年到1999年,他们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其成长经历贯穿了互联网从萌芽到蓬勃发展的时期,他们对于新鲜事物保有较强的兴趣,猎奇心态较重,追求独立、自我和个性。消费观念上,他们对于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不排斥,攀比心较重。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父母的过度呵护,普遍缺乏社会经验,对于社会上的不良信息缺乏足够的鉴别力和理性思考的能力。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鱼龙混杂,那些违法违规的“校园贷”往往会披着“低利率”“一键申请”“随时取用”等形形色色华丽的外衣出现在他们面前。对于很多学生来说,很难第一时间认识到这是一个美丽的诱惑和陷阱,反而把它当作解决临时经济问题的快速通道,进而越陷越深,以至于酿成严重的后果。随着利息滚雪球般的增长,无力偿还贷款,学生身心受到严重困扰,悲剧时有发生,甚至对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如何防范“校园贷”,净化校园环境,迫在眉睫。
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学校应该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统筹协调,学校宣传部门、网络部门、学工部门、保卫部门等要强化联动,加强对“校园贷”的教育,利用校内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提升学生防范和鉴别能力。其次,要加强对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监管,许多“校园贷”机构为进入校园,会以赞助某场活动的形式与学生会、社团等主动联系,借以通过学生组织,披上进入校园宣传营销的“合法外衣”,这种行为往往更具有隐蔽性。由于有校内学生组织在背后为其“站台”,往往更能够消解学生的防范。因此,需要对学生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明确与校外机构和组织合作的“红线”,加强对学生组织接受校外赞助和资金的监管力度。此外,辅导员、班主任要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线学生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及困难,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学生通过理性的方式解决遇到的眼前难题。尤其是要关注贫困生群体,他们由于经济困难,更加容易被“校园贷”所影响,学校应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当然,如学生确有经济需要,学校应及时引导学生通过正规银行机构进行小额贷款,而且要与学生家长建立稳定沟通机制,随时把握学生的消费动态。
我认为,对于学生来讲,确保个人财务安全,最根本的是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大学是求学的场所,学习是在校学生的第一要务。尽管学生成长于不同的家庭背景,但身处同一个校园,接受同样的教育,不应该在物质上盲目攀比。如果一定要有所竞争的话,应该更加关注的是个人的学识与修养。诚然,在互联网时代,大学已经无法超然于社会,物理上的围墙已经无法阻隔社会对于大学潜移默化的浸染。对于学生而言,必须始终擦亮眼睛,加强鉴别能力,保持思维定力,勇于对来自形形色色的诱惑说不。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少一些物质层面的攀比追求,多一些精神层面的价值引领,永葆一颗积极求学的恒心,始终充满阳光,认真打好人生的底色,珍惜青春韶华,为人生事业起步积蓄能量。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校园贷”的产生不是一个偶然的社会现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伴随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事件,也告诉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理性看待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新产品和引发的新问题。高校学子是互联网时代的弄潮儿,但由于其涉世未深的先天属性,极易成为各类互联网“病毒”的“易感人群”。要根治“校园贷”等社会毒瘤,需要整个社会联动起来,从源头上遏制社会不良事物对高校学子的侵袭,共同为万千学子营造清朗的学习环境,让学子回归安心求学的人生轨道。
(作者:武超,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思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