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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01日 星期日

    教育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成为高校的重点学院

    作者:本报记者 晋浩天 《光明日报》( 2017年10月01日 02版)

        本报北京9月30日电(记者晋浩天)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明确各校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进行重点建设。

     

        《标准》要求,学校在保障学院正常办公经费的基础上,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明确,专款专用。保证学院办公用房,原则上教授有独立的教研用房。

     

        对于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一环的师资配备,《标准》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教师岗位,加快配齐建强专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关学科背景。同时,还要选聘高水平专家担任特聘教授,统筹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等八支队伍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讲台。

     

        《标准》指出,应推行中班教学,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并推广中班上课、小班研学讨论的教学模式。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落实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实践教学原则上覆盖全体在校学生,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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