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城市共享单车成“灾”,人们不禁提出疑问:为何共享经济出现了“产能过剩”的虚症?共享经济在供给、需求和管理上,存在哪些问题?
供给:是不是真闲置
在经济学家宋清辉的眼中,共享经济的本质是对社会闲置资源进行再次调配,从而让大众能够以低廉的价格享用这些资源。但共享雨伞、充电宝等却是统一采购的商品,然后通过缴纳押金、分时租赁的形式给人使用。这与共享经济的本质相去甚远,是纯粹的租赁商业行为,是典型的“伪共享”。
共享经济指的是个人手中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而共享单车却是一家企业生产车辆投放到街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享单车不是减少了社会闲置,而是增加了社会闲置。”创业者吴亚辉说。
国家发改委于今年7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中,使用的是“分享经济”一词。“分享经济”被认为“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也就是说,至少在文件起草之时,官方认为这种新型经济形态的基础,仍然是“分散资源”。
“一个是提高个人闲置资源利用效率的轻资产模式,一个是企业经营旗下资源的重资产模式。”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两者区别很大。
盘活存量还是提升增量,这种纷争由来已久。分析来看,像Airbnb、顺风车这种利用闲置资源的共享业态,其商业逻辑是“盘活存量”的C2C模式,因为这些资源本已无处不在,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制造过剩。而对于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这种B2C的“提升增量”模式,则需要从零起步实现广覆盖,实际上是增量型发展的情况。
需求:是不是真刚需
面对着层出不穷的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反对者说:“这些都是再传统不过的租赁生意。”支持者说:“共享经济本来就是开放的,其概念要宽泛得多,麻省理工学院三年前《点对点经济初探》报告中给出的共享模式多达8种。”
对于吴亚辉来说,纯粹从概念上去区分是C2C还是B2C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东西好不好用。你说共享单车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但是,它补上了交通‘最后一公里’的巨大缺口。成千上万的用户告诉你,共享单车是个好东西。”在他看来,无论是盘活存量激活闲置资源,还是提升增量补上供给缺口,区别只是商业模式不同。但判断这种共享业态是不是“过剩”,归根到底还是看是不是解决了消费者的“真刚需”。
在体验了一把“共享电影院”之后,电影迷袁木得出了“还不如回家看投影仪”的结论,“除了扫码开门、无人值守的噱头外,我实在看不出来它比传统影院好在哪里”。在她看来,这与很多打着“共享”的旗号,实际只是为了营销的企业颇为相似。“印着二维码的所谓的‘共享马扎’,与之前印着广告的扇子、纸巾、地图有本质区别吗?共享床铺、共享厨房、共享衣橱、共享服装,真的不是资本的噱头吗?”
“不应为了共享而共享,要为了用户需求而共享”,这一理念深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同。他指出,消费是市场经济活动的起点和终点,没有消费的供给是多余的。市场经济允许企业创新,但如果违背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基本市场规律,就有可能导致资源无法合理优化配置。
管理:是不是真公共
早上出门时找不到单车,到公司出地铁被堵得走不动路。作为共享单车的“资深粉”,顾盼曾一度对共享单车很失望。共享经济比任何其他经济形式都更具公共价值,也意味着更需要公共责任。他认为,企业不能一味地只往人多使用率高的地方投放,用户也不该把自行车停在路中央去。
“一些人抱怨共享单车造成了乱停乱放,这是假定现有的城市空间是合理的。共享单车过度投放的问题当然需要管控,但从根子上考虑,我们的城市空间是否对自行车友好?如果不是,那么是否需要主动地进行空间调整?”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认为,在城市交通空间规划时,应该是越有公共性越有集约性的越应该排序在前面,在空间占用上具有优先级。
在北京,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和两个配套文件,以“前后脚”的速度迅速出台。其中规定,利用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机非隔离带、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就近灵活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实现自行车停放区应设尽设。
评论认为,同样是为大众欢迎的共享经济模式,从当初的网约车政策的“纠结”,到今天共享单车政策的“开放”,体现了管理部门的公共价值。
“共享经济有没有过剩?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全国有多少个城市?共享单车覆盖多大比例?”以顾盼自己的经验来看,即使在共享单车这种新兴业态之中,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同样存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不同立场,答案肯定也不一样。”
站在十字街头,当共享单车洪流与一辆辆空驶的私家车正面相遇的时候,有人看到的是共享单车的过剩,而在吴亚辉的眼中,这恰恰是源于交通资源的共享不足,充满着创业机遇。“出行、居住、教育、医疗、金融、农业、工业……没人能够打包票下一个‘爆款’会从哪个领域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共享经济在中国才刚刚开始”。
(本报记者 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