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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0日 星期三

    “园长证”培训乱象可休矣

    作者:杜继纲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20日 02版)

        【新闻随笔】

     

        自2015年《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颁布和实施以来,一位好园长就是一所好幼儿园的行业共识日益深入人心。因此,不少幼教管理部门抓大放小,狠抓园长任职资格,许多园长对照标准,努力学习。一时间,园长培训市场野蛮生长,生出许多乱象,比如发证机构身份和来历不明的所谓“园长证”满天飞,培训定价体系混乱,培训形式、资格考试走过场。

     

        教育部门肩负着区域性保教规模与质量提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无疑是园长培训的主要责任方。在其行政和教研力量不足、阶段工作重心转移、传统培训方式失灵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准许甚至鼓励其他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培训,不失为可行路径。但借力不等于缺位。一旦没了政府引导和监管,没了政府部门委托下辖相关事业单位开展的继续教育形式的任职资格培训,没了政府部门和基层园所共同认可的优质第三方机构占据主动、示范引领,对围绕园长任职资格的培训市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那么在园长任职资格要求和相应提升路径缺乏行业共识的特殊阶段,难免引发种种乱象。

     

        园长资格培训和专业提升是一揽子工程。政府部门是园长培训的重要责任主体。这并不意味着,假手第三方培育培训市场,在问题出现之后再以得力措施规范或治理。更重要的是增强预见性,防患于未然。近些年,在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地积累了不少关于园长培养、选拔和培训的成功经验。除了跟岗代培、师徒结对,不少地方还尝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广中心园或示范园业务托管模式,为园长培养和培训打开了崭新思路。这些以公办园、示范园为现实场域,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最终凝聚而成的行业共识和宝贵经验,应该大力宣传和推广,使之成为园长资格和专业提升培训的压舱石,为可预见的培训市场画出专业和资质的红线。同时,应以此为基础,组织专业力量,梳理多年来级类验收、示范园评比的经验教训,明确园长培训课程标准,率先在培训环节求新求变,最终实现行业和市场的双重规范。

     

        园长资格培训和专业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从现实情况看,赢得主管部门或投资方信任走上管理岗位,向家长和教师负责的园长,大部分是从优秀教师成长起来的,有较强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判断。《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是引领和考核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的标准,更是明晰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设计培训课程标准的重要依据。认真对照这一标准关于规划和引领园所保教方向,营造适宜孩子和教师的文化和环境,立足园所内部平衡外部关系的系列要求,不难识别出培训课程的优劣和长短,进而戳破园长培训市场虚假繁荣的泡沫,让培训市场上的劣币无处遁身。

     

        随着第三方机构的引入,培训主体多元化已是大势所趋。但需要提醒目前深陷培训泡沫而不自觉的相关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市场已箭在弦上。随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重点为薄弱园保底画线,各地将迎来园所级类验收与质量评估工作全面科学化的新时代。对幼儿园保教过程质量的全面关注,必将对相关机构培训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根据相关政策,在准确研究和解读的基础上开展更具实效的分层培训,以真正的专业服务赢得市场而不是抢滩占位,是园长任职资格和专业提升培训市场未来角力的焦点。

     

        “园长证”培训乱象可以休矣!

     

        (作者:杜继纲,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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