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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12日 星期二

    “善心汇”案件主犯张天明等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作者:本报记者 王昊魁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12日 03版)

        本报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王昊魁从公安部获悉,日前,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永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同时,经检察机关批准,全国多地公安机关也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名对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天明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构建“新经济生态模式”为名,故意歪曲国家“精准扶贫”等有关政策,在互联网设立运行“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同时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变相缴纳门槛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善心汇”组织,骗取巨额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目前,已查明张天明等人非法获利22亿余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传销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传销等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额回报”诱惑,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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