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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09日 星期六

    上海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

    向共享单车无序发展说“不”

    作者:本报记者 颜维琦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09日 02版)

        本报上海9月8日电(记者颜维琦)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久困不解的“一公里”难题,便利了不少骑车人,但共享单车的任性“泛滥”,也在挤占有限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出了城市管理的新课题。

     

        记者9月7日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针对社会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共享单车无序投放、乱停乱放、车辆损坏、车辆积压挤占道路等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上海将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共享单车集中整治清理行动,以期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运营企业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治理共享单车无序发展,确保城市文明有序。

     

    无序共享挤占公共空间

     

        共享单车的无序发展,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对有限的城市公共空间形成了巨大冲击。根据上海市交通委日前提供的数据,上海共享单车数量已达150万辆。据交通运输部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近70家,累计投放车辆超1600万辆。注册人数超过1.3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5亿人次。

     

        城市到底需要多少辆共享单车,又能够容纳多少辆共享单车。7月以来,已有10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暂停新增投放共享单车的相关规定,包括福建福州(市区)、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广西南宁、江苏扬州、湖北武汉等。今年8月,上海市交通委向各共享单车企业发放《告知书》,要求各企业从8月18日起在上海暂停新增投放车辆;按已发布的团体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运营调度;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清理、确保用户车辆正常使用和运营车辆安全等内容。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北京市决定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并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扎堆停放、乱停乱放、妨碍通行、处置迟缓”等突出问题,上海市交通委日前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持多方联手,加强对企业新增投放车辆的监管,一旦发现新增投放车辆,通过查询车辆使用记录等方式核查确认,立即予以制止,并对相关企业予以曝光、作为企业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共享还需“共管共治”

     

        近期,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规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布局,同时,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在全面梳理摸排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区根据区域人口数量和出行特征需求,分析车辆停放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因需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对于明显不符合停放点规范要求的、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停放点,及时予以调整,优化完善停放设施。

     

        记者了解到,上海中心城区已增设了近30公里道路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累计总长度已增至430公里,约可停放108万辆自行车(含个人非机动车)。

     

        上海市交通委还要求各区(街镇)利用网格化巡视、道路巡查等机制,加强巡视巡查,积极探索实践与运营企业建立“共管共治”的管理机制。排摸常态违规停放和车辆潮汐现象严重区域,加强现场处置与运营调度,清运违停和积压车辆。重点针对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一些重点区域,督促各企业及时对现场乱停乱放、超容量停放、破损故障车辆进行整理、调运和回收。对于企业未及时响应的,属地管理部门组织力量代为清理,对无牌共享电动(包括电助力)自行车一律予以清理。

     

        城市公共空间,不是企业无序竞争的“比武场”;城市公共资源,不应为企业“跑马圈地”提供“免费券”。我们乐见创新带来的便捷,也需彼此约束,共同维系城市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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