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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

    私塾岂能取代义务教育

    作者:王石川 《光明日报》( 2017年09月08日 02版)

        【光明时评】

     

        “在家上学”“退学上私塾”再次被亮红灯。据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近日表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

     

        此番表态,只是重申。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教育部剑指“私塾”的背景是,近年来,披着各种马甲的“私塾”涌现,一些家长盲目跟风,把孩子送进国学堂、读经班,但结果往往与初衷相去甚远。

     

        备受舆论关注的“搬砖男孩”即属此例。据“搬砖男孩”介绍,他之所以中途退学,是认为“第一,现在学校的教育不好,第二,我自己也可以学”。他透露了自己的家庭情况:“老爸搞金融,在家炒股,老妈搞教育,在家和妹妹念《道德经》,我现在学的是‘新教育’。”

     

        但以私塾教育取代义务教育,于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强制性、公益性和普及型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带有私塾性质的所谓“新教育”,无论是读国学堂还是上读经班,显然不在义务教育之列,当被叫停。

     

        在我国教育史上,私塾的确扮演了重要角色。在古代,私塾是孩童受启蒙的场所。义塾的出现,更是满足了平民子弟有学可上的愿望。基于这种历史背景,国人对私塾抱有一些想象乃至向往,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当下我国义务教育不断完善、均衡发展,美化私塾教育甚至非私塾不上,恰是对孩子不负责任。

     

        必须直面的问题是,私塾教育“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私塾传授的多是四书五经和《三字经》《百家姓》等,读经并非不可,但是将读经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明显失之偏颇。私塾教育多用死记硬背的灌输之道,明显不合时宜。而授课者的资质无法保障,水平也良莠不齐。

     

        私塾教育颇受追捧,在于不少人将它看作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这种观点值得商榷,首先,学校教育不需要私塾教育补充。尽管私塾教育高举读经、国学大旗,但正在进行的新课程改革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加古诗文篇目是新教材的最大亮点。其次,学校教育也不能让私塾教育补充。私塾教育本已淡出历史,与新时代脱钩,从办学模式到授课手段,再到所授内容,都与时代精神有违和之处,可谓“以往圣人之法治将来,譬犹胶柱而调瑟”。其后果是,孩子未能在私塾教育里成才成人,正常的学校教育也被耽误了。

     

        人生无法彩排,也没法溯流而上,家长无权把孩子当试验品。当然,在叫停私塾的同时,我们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把一些由此延展而出的意见和观点当作完善学校教育的出发点,把私塾热当成教育改革的动力。当我们的教育更遵循规律,学校更注重以人为本,教育改革真正能保障学生全面发展,私塾教育的空间就会更加逼仄,自会失去市场。

     

        (作者: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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