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7日 星期日

    河北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陈元秋 记者 耿建扩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7日 06版)

        本报石家庄8月26日电(见习记者陈元秋 记者耿建扩)26日零时,河北省公立医院改革收费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切换仪式在河北省人民医院正式启动,这标志着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廊坊、保定5个设区市82家公立医院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并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措施。自此,河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省覆盖。

     

        河北省公立医院改革自2012年起分别从市、县两级开展试点。2012至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率先铺开综合改革,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全覆盖;2014至2016年,唐山、邯郸、张家口、沧州、衡水和邢台6市也先后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8月26日,石家庄等5个设区市也全面参加改革,医改新政在该省11个市全面推行。

     

        河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的系列改革,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医疗服务价格上,医保报销政策根据调价后的项目及时跟进调整,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上调诊察、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价格,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

     

        启动仪式结束后,在河北省人民医院急诊取药的患者宋保全告诉记者,自己所取的两种药品价格,分别由原来的20.7元、25.56元,降到18元和23.1元。门诊诊查费虽然由4元调整为15元,但由于医保报销14元,算下来诊查费只有1元。河北省人民医院预测,医改全面实施后,医院每日减少药品收入约42万元,住院患者每日平均减少1300元药费,门诊患者每日平均减少21元药费。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