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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6日 星期六

    网信办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

    打击网络论坛有偿删帖

    作者: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6日 03版)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光明网记者李政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5日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百度贴吧、天涯网络、凯迪社区等为代表的互联网论坛社区平台,一直以来保持较高活跃度,为广大网民分享信息内容、讨论兴趣话题提供了便利。但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污染网络生态,扰乱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公众利益。

     

        对此,《规定》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根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同时,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针对以往“疾病类贴吧被卖”等互联网论坛社区一些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的问题,《规定》明确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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