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5日 星期五

    深圳如何突破壁垒引人才

    作者:本报记者 严圣禾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5日 07版)

        本报深圳8月24日电(记者严圣禾)功以才成,业由才广。靠人才集聚“起家”的深圳深知人才就是生产力、是“第一资源”。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使得特区的人才优先发展具备了法治保障。

     

        《条例》共分七章,除了总则和附则,按照人才工作的主要环节顺序排列,依次包括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与流动、人才评价、人才激励和人才服务与保障。《条例》重点对两方面进行规定:一是对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相关规定进行突破或者创新的规定;二是将目前人才工作中成熟的、需要长期适用的政策、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的规定,为今后的人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据介绍,该《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保护”“放权”“激励”和“破墙”等四个特点。作为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3年位居全国第一的创新之城,深圳的人才工作条例首先强调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简政放权,《条例》突破旧制,对目前人才工作领域涉及的两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改革;为加大人才激励保障力度,《条例》注重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才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激发人才活力,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为打破户籍、年龄、身份、人事关系等影响人才合理流动的“壁垒”,在人才引进和流动方面,《条例》明确了不少“破墙”措施。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