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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4日 星期四

    无理由退书不能滥用

    作者:段思平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24日 02版)

        【网言】

     

        最近,一则社交网络上的网友提问引起热议:“可以在网上买书赶紧看完然后再退掉吗?”这则问题揭开了当下“网络购书”遭遇的新问题:部分消费者利用电商一定时间内可退货的规则,买书阅读或者使用之后再恶意退书。

     

        主流电商平台对于图书类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本是保护消费者的规则,却遭到了一些“精明人”的滥用。这种利用规则漏洞的不当行为终将付出代价。阅后即退,等于享受了书的价值却未付出成本,无疑是对商家和作者的不公平,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我们将来读到好书的概率。为了避免社会互信水平下降,“读书人”须遵守规则。

     

        (原载于广西新闻网 作者:段思平 摘编:孙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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