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养生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游戏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8日 星期二

    浙江沿海滩涂推行“滩长制”

    助力渔场修复振兴

    作者:本报记者 陆健 《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8日 07版)

        本报杭州8月7日电(记者陆健)“河长制”是治水的有力抓手和长效机制,如今浙江的“河长制”正在向海洋延伸。为了更好地实现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浙江从8月7日起开始在沿海滩涂推行“滩长制”。

     

        借鉴“河长制”治水的成功经验,象山县去年在浙江率先推出护海新模式“滩长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原则,分别确定镇乡(街道)级、重点村“滩长”,负责本辖区滩涂违规违禁网具的调查摸底、巡查清缴、建档报送等工作,并建立“周督查、旬通报、月总结”制度。目前,象山已确定镇级滩长97人,村级滩长73人,建立起了覆盖全县打击禁用网具的新型基层组织管理体系。

     

        在积极总结推广象山等地经验的基础上,浙江全面推行“滩长制”。滩长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取缔海滩违禁渔具、“三无”渔船,加强入海排污口和农药清滩行为监管,加强非法占用海滩,非法造、修、拆船舶监管,加强岸线管理和整治修复。

     

        根据浙江新出台的规定,2017年年底前,浙江省市、县、乡镇级海滩将实现“滩长制”全覆盖,努力实现沿海滩涂基本不见地笼网和滩涂串网等违禁渔具,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非法造、修、拆船舶,农药清滩,“三无”渔船停泊等现象基本消除。到2020年,海滩(岸线)乱占、乱用、乱排等现象要全面杜绝,浙江自然岸线保有率全面达标。

     

    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1985.01 - 2009.12)
    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1998.01 - 2010.08)
    文摘报
    文摘报(1998.01 - 2010.08)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博览群书(1998.01-2009.08)
    书摘
    书摘(1998.01-2009.08)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