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新媒体传播作品的形态越来越多样,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资源分享平台、知识资源数据库、有声读物、网盘等传播手段不断翻新。人们在享受数字新媒体传播作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饱受网络侵权造成的伤害与困惑。由于数字技术的特点,网络侵权行为对权利人、产业界、市场秩序、社会公众、法制建设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远远超过传统领域。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统计,文字作品作者除了对网络非法免费转载意见大之外,对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有声读物、知识资源数据库、网盘的版权侵权问题反映也很强烈。
著作权属于私权,传统媒体和个体权利人面对数字出版产业中的版权侵权问题时,应该勇敢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利。我认为,应尽快建立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的国家级数字版权交易、网络转载稿酬转付、网络侵权监测维权平台,创新数字版权授权方式。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正在与有关机构合作推进建立网络转载文章稿酬转付、网络监测、国际合作收费和集体维权平台。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版权案件暴增,新型版权侵权手段更趋隐蔽化。因此,应该完善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尤其在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方面探索新机制新体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等机制,化解法院的压力和诉累。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数字版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等领域,这必将有力推动数字出版产业版权保护难题的解决,让版权真正成为数字出版产业的推进剂,让版权法律制度真正成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利、促进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法律制度。
(作者:张洪波,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