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4日电(记者柴如瑾)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构建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名校和学科,并鼓励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中医研究生、西医离职学习中医。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
据了解,“5+3”是指“5年中医学本科教育”加“3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2”是指“3年中医学专科教育”加“2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针对院校教育,《意见》提出,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名校和学科,加大中医养生、中医康复等应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上讲台”,中青年教师“做临床”,临床医师“授经典”;鼓励中医药院校在境外开办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中心。
针对毕业后和继续教育,《意见》指出,鼓励中医药院校设立全科医学系,将中医全科作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急需紧缺专业进行重点招收培训;探索开展“互联网+”中医药继续教育,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便捷性。
针对中医药师承教育特色,《意见》要求,将师承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中医药骨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