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环保信访投诉处理中,“达标扰民”问题解决起来比较棘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不相让的对峙很容易让矛盾升级恶化。这种情况下,沟通就很有必要,让双方能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将心比心地沟通,问题就会相对缓和许多。
在工作中,笔者曾遇到了一个典型案例。一家制药企业,企业初建时符合当时规划,周边没有居民区,企业产生的噪音和气味有良好的扩散和稀释条件。但后来周边建了居民区,问题就出现了。谁是谁非,按说道理很简单,企业建立在前,居民区建设在后,如果企业属于达标排放,居民就应该忍受。但站在居民角度,噪音和异味确实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最后双方往往是剑拔弩张,各不相让,埋怨对方不替自己着想。
应该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按照“退城进园”的要求,企业进行搬迁,问题也就不存在了。但搬迁需要过程,矛盾不能累积。目前最需要的是双方坐下来进行有效合理沟通,摆明诉求,看哪些是合理但不合法,哪些是合法但不合理。然后双方都后退一步,将心比心地替对方想想,争取商议出一种都能接受的方案。
作为环境保护部门,不仅要监督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还要加强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尽量减少企业气味扰民,并建议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把噪音污染降到最低;作为企业,生产期间应加强管理,邀请居民参与制订解决办法,并畅通沟通渠道,显示出自己的诚意,相互理解配合,最终达成共赢;作为周边居民,也应适当理解企业的难处,换位思考,加强沟通,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总之,“达标扰民”问题在一定时期还会一直出现。要让群众知道,达标排放只是污染排放的一种国家标准限值或行业限值,并不代表没有污染。正如达标排放出来的水不一定是清水,达标排放的气也不是清新的空气。不同企业有不同的排放限值,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超过了承载量,达标排放也会污染环境,会给群众生活带来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做好环境宣传,让百姓了解达标排放的意义,让群众在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既能避免盲目维权,又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权益。
(作者:睢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