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日电(记者张蕾 见习记者孟曼迪)7月29日至8月1日,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和贵州反馈督察意见。督察认为,7省(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问题也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共性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情况依然多见;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流域环境污染情况较为严重;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一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等。
督察要求,7省(市)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责成有关部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