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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4日 星期一

    230 李海江

    作者: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4日 13版)

      李海江,男,汉族,1989年4月生,中共党员,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农商银行水田支行客户经理。

     

      在他人财产受到侵害时,李海江不顾个人安危,伸张正义、挺身而出,在与歹徒搏斗中身受重伤,用勇敢的行为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2015年11月6日,李海江加完班乘出租车回家,到达小区门口时,看见一男子徐某手提砖块猛砸停在小区里的车辆,多辆汽车已被砸受损。李海江下车大吼一声:“搞哪样?”对方没有停止砸车,还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你少管闲事。”看见徐某明目张胆地损害他人财物,李海江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制止。徐某恼羞成怒,拔出携带的20厘米尖刀,凶狠地朝李海江挥去。李海江赤手空拳,与他扭打在一起,结果被锋利的刀深深刺中右臂,顿时血如泉涌。

     

      正在掉头准备离开的出租车司机见状,冲下车和他一起制伏徐某,不料也被歹徒刺伤。见两人受伤,徐某迅速逃离现场。出租车司机当机立断,载着已经昏迷的李海江驱车赶往附近医院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李海江右上臂因被刀砍,并伴有肌肉、血管、神经断裂伤,经过整整5个小时的抢救,伤情才得到控制,留下了一道10多厘米长的伤疤。

     

      尽管如此,他说:“如果以后再遇到坏人做坏事,我还会去制止,绝不会退缩。我是共产党员,必须挺身而出。”

     

      李海江出生于贵阳市乌当区的一户农民家庭。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父亲从军的经历,自小就影响着李海江,造就了李海江刚正不阿、正气凛然的品性。他曾在云南边防某部队当兵。退伍后,来到贵州乌当农商银行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他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热心助人,得到了同事们一致认可。

     

      李海江荣获贵州省道德模范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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