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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3日 星期日

    理性看待互联网对创作的影响

    作者:刘畅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23日 05版)

        随着“互联网+”思维深入人心,文学艺术的创作模式和表现形态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传统文艺创作或许面临一个发展转折。过去不管是创作者还是观众都习惯于一些固定的语境和套路,缺乏突破的动力。而如今互联网平台的高开放度,为传统文艺创作者之外更多的年轻从业者和跨界新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虽然欠缺经验和章法,但这也恰恰使得他们免受程式化的束缚,任艺术想象天马行空、恣意飞扬,创作出令人耳目一新之作。不仅如此,以往文艺创作是以创作者为核心的单向传播,也就是“我创作什么你欣赏什么”。相较之下,互联网注重接受者的需求,使文艺创作者与用户之间形成一种平等交流的关系。传播方式的改变和用户思维的介入,让生产逐渐从大众化走向分众化,无论是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为文艺创作题材类型百花齐放打下了坚实基础。

        非现实题材创作刚着手时看似轻巧,可能不需要花资金和精力深入体验生活,但若想要创作出精品,难度却比现实题材更大。因为它没有现实或历史可以凭依,一切全靠想象,稍有不慎就会沦为“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基于这种认识,我更偏好现实题材。故事有根据,我会更踏实。知道每个人物的生活状态、教育背景,我拍起来更有底气。事实也证明,近两年业界口碑、市场表现、社会影响力俱佳的作品往往是现实题材,比如电视剧《鸡毛飞上天》《中国式关系》《小爸爸》,电影《百鸟朝凤》等。

        (作者:刘畅,系网络剧《最好的我们》导演)(李蕾、陈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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