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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5日 星期六

    绿色出行应从保障骑行人路权做起

    作者:吴学安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5日 09版)

        【环保笔谈】

     

        据报道,近期沿海某市正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与如火如荼的创卫工作不相协调的是,为了增加汽车停车位,该市在多个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划上了机动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道,顾名思义是专供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禁止非法占用,也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因此,这个现象值得高度关注。在对既有道路改造中,为解决突出的交通矛盾,规划设计单位常常倾向于努力“挖潜”,即尽可能拓展机动车道及停车位。尤其是当道路空间成为一个定量,机动车道成为一个变量时,意味着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必须成为另一个被动的变量。最终结果只能是,非机动车道不得不作出牺牲。

     

        过去很多城市城区,几乎每条道路两侧都有非机动车道,根据中间机动车道宽度不同,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也相应有几米到十几米不等。可如今,因机动车激增,越来越多的司机为了逃避处罚或停车方便,将机动车辆开上了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俨然成了“公共停车场”。

     

        事实上,尽可能保证非机动车路权,对机动车交通也是一种有益疏解。一个无法回避的现象是,一辆非机动车占用的空间要比机动车少许多,而非机动车一旦“无路可走”被挤上机动车道,影响的至少是一个车道,还会引发安全问题。由此可见,非机动车道被“侵占”不仅影响城市形象,给骑行的市民通行“添堵”,还会埋下安全隐患。

     

        以前车少人多,人和车各行其道,城市漫步非常惬意。如今,车多人多,为了给机动车让路,非机动车道越来越“瘦”。各地在规划设计的时候,必须加强非机动车道的规范管理,确保城市骑行人的路权不被侵犯。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城市路权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查处、疏通和引导工作,让非机动车道名副其实,保障老百姓的骑行安全。建设低碳环保城市理应从保障骑行人路权开始,强化城市管理,确保人车各走其道,让骑行人更加舒适、更加安全,让城市的交通血脉愉悦地流淌起来。

     

        一座幸福的城市一定是“以人为本”的城市,要尊重骑行人的行路权,不容许随意“跑马圈地”,为那些选择绿色出行方式的公众提供良好的环境。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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