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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4日 星期五

    242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奔赴基层

    作者:本报记者 周洪双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14日 04版)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周洪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总结暨2017年度启动仪式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42名“1+1”行动志愿者将从这里出发,奔赴新疆、贵州、西藏、青海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0多个县(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指出,“1+1”志愿者行动经过八年的发展,在服务中西部地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边疆长治久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她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1+1”行动打造成传递党和政府法治温暖的民生工程;要继续坚持扶贫攻坚的项目主题,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再作新贡献;要进一步提升项目保障能力,推动“1+1”行动持续、长期地做下去。

     

        据悉,“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于2009年共同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举办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项目,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2009年项目实施以来,已连续八年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了1300多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超过1.8万场,为上百万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化解了上万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直接受益群众达1570万余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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