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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07日 星期五

    无人驾驶汽车:

    推动科技与法律并行不悖

    作者:王子墨 《光明日报》( 2017年07月07日 06版)

        【光明时评】  

     

    编者按

     

        近日,一段百度董事长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视频,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性和发展前景究竟如何?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评论,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在日前举办的2017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了一段自己乘坐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情景。视频中,李彦宏坐在一辆红色汽车的副驾驶位上,他称自己刚刚上五环,正在前往会场的路上,“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整段视频约1分钟长。

     

        然而这段展示尖端科技的视频却招致不小的争议。细心的网友通过视频发现,这辆无人驾驶的车辆已涉嫌轧车行道分界线,属明确的交通违规。随后北京交警表示将介入调查,并表示:公安交管部门支持无人驾驶技术创新,但应当依法、安全、科学进行。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而有网友追问,在司机没有驾驶的情况下,又该罚谁?

     

        要解答这个问题,似乎颇不容易。有媒体联系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涉及无人驾驶车辆违规的责任归属问题”,同时对于无人驾驶的行为,“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处罚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必须保持双手在方向盘上”。

     

        由此也不难理解舆论的强烈反弹。无人驾驶测试兹事体大,而现行法规却难以涵盖齐全,公共安全也就被置于了科学研究的实验室内,风险不问可知。所以“该处罚谁”,不仅是抛给了公安部门,实则也是个时代之问:面对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法律规章准备好了吗?

     

        科技与法律,承载着人类社会的两种价值指向:前者不断突破人类智慧的前沿,后者则兜住公序良俗的底线。两种价值取向其实并行不悖,都服务于人类的生存状态的改善。百度公司称自己的使命是“用科技让复杂的世界更简单”,而当科技通往简单,背后则是法律导向复杂,用完备精密的设计,堵住种种可能的风险漏洞。

     

        在美国,加州率先为无人驾驶测试点亮绿灯,制定了一系列测试法规,因此包括百度在内的众多企业都曾在此进行测试,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美国在该领域具备优势的原因所在。具体到国内语境,国内的无人驾驶的审批如何健全、效果如何认定、标准如何统一、违章如何处理,这些都应纳入立法视野。无人驾驶若要通往未来,除了柏油道路,更需要驶上法治道路,为公共安全与产业发展求得未来公约数。这不是哪个部门与企业单打独斗可以完成的,需要立法善意与企业责任的交相呼应。

     

        如今,人工智能时代的图景,已不可逆地徐徐展开。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培育壮大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兴产业,“人工智能”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日前天津举办的世界智能大会上,多位业界大咖也表示面对人工智能,人们该“拥抱”,而非抗拒。然而“无人驾驶汽车违章”的出现,又是给全社会提了个醒:当科技一骑绝尘,立法也当保持十足的敏锐。我们知道应当拥抱人工智能,然而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以怎样的姿态“拥抱”,则更为重要。

     

        (作者:王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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