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6日电(记者陈鹏)中国政府网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关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
国家教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国家教材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担任,副主任分别为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黄坤明,秘书长由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担任。此外,国家教材委员会的委员由部门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
据悉,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由教育部教材局承担办公室工作。专家委员实行5年任期制,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