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正式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十二届全国人大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方法、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
在今年2月召开的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会年会上,与会者就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推动人大监督理论和实践创新,进行了深入研讨。本报今日特别选取年会上的8篇研究成果和经验介绍,从不同角度展示人大在监督工作实践中的新做法新探索,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