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在打破以往广泛的对互联网虚拟性认知的同时,也使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产生了高度融合。社交媒体作为高度密集型互联网技术的衍生物,其是否如其他媒体一样,在文化发展与传播中具有文化自觉与文化担当的特质,想必是学者们思考乃至质疑的问题。事实上,社交媒体并非简单的传播手段和文化载体,社交媒体在发展中可以实现文化自觉,但前提是要摆脱以往对社交媒体的“工具化”理解。
观念转变:明确社交媒体与文化自觉的关系
社交媒体依托网络信息技术,以更加亲和、便携的方式,支持个体用户在日常社会生活中进行感性活动和文化实践。数亿用户通过塑造个人形象标签、赢得粉丝、追踪评价等新媒体化实践活动,在接触多样文化的同时,也为理解文化、确认文化、创新文化提供了机会与可能。
相较于其他媒体,社交媒体不是接受式的,而是参与式和体验式的。社交媒体的文化实践更多具体化为个体与群体间、个体与熟人间的情感互动、价值传递和共同参与。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相比,每一位文化参与者的自我,是经过新媒体化的自我反思后,以日志、相册、微视频等形式呈现给他人,通过选景、拍摄、配文、表情包等方式,使文化更贴近于个体生活,并经由点赞、互动、围观、关注等方式,实现个体文化实践的群体性反馈,从而引导参与者反思自我与社会、自我与自然、自我与他人、自我与自我的意义呈现。最初接触社交媒体,人们会在头像、外表、封面、昵称、日志等方面自发思考、塑造自我,但随着对社交媒体运用和了解的深入,人们会更多从理性、情感、逻辑、信念等方面尝试自我塑造和提升,将自我及其眼中的世界以社交媒体方式加以呈现、影响他人,实现新媒体文化实践的自发与自觉之路。与此同时,社交媒体本身的技术性和媒体性、草根化和个体化特质,也使其正在经历一个由自发到自觉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文化实践原有的主客体关系被模糊化,原有社会生活中的各类文化现象在社交媒体中实现了新的解读。就此意义而言,社交媒体作为科技发展的产物,正在推动着文化、渗透着文化、解读着文化,同时也在尝试着引领文化。
兼容并包:正确处理社交媒体中多种文化共存的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在全球网络信息化过程中,全球文化中的多元文化、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多类型文化在社交媒体中交织。此阶段是确立文化主位与客位对立统一关系、实现社交媒体文化自觉的必经阶段。
文化关联着记忆和习惯、关联着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和情感。在文化自觉中,为了更好认识中华文化,还需借助他者力量,在与他者文化比较中,更深刻地理解本民族文化,确立主位与客位。当前的社交媒体中,强势的西方工业文化或被推崇,或被批判,或被反思,或被小视。被西方工业文化演绎呈现的文化消费、生活方式等在社交媒体中被传播。作为文化工业的一种形态,它能有效操控社会意识,扼杀个性精神。从表面看,其仅是提供娱乐,生产的精神文化产品仅是为了获取商业利益。但事实上,其标准化、极权化、一体化带来的操控感和压抑性,不仅能发挥精神催眠作用,而且会使长期沉浸其中的人感到极度空虚和痛苦而无法自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敬德保民”“和而不同”等思想理念、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与西方工业文化一道以微视频、微图片、微文、微动画等形态交织共存,相互竞合。马克思认为,“人不是由于有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吸收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精髓的先进分子及其所处群体,在文化共存中能较早实现自觉,社交媒体网络集群的特质使其更易汇集力量,发起批判现代工具理性的浪潮,加速自我意识解放。历史证明,落后文化总是以先进的技术方式包装自己,试图裹挟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而人又总在试图冲破它的羁绊和束缚,努力争取全面发展和自由空间。不可否认,社交媒体文化实践既有自觉的一面,也有鲜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因此,科学处理社交媒体中的文化共存,加速文化自觉会经历一段过程。在此期间,我们要始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战略对接:有效应对社交媒体对文化安全的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既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又要“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社交媒体的文化自觉以文化安全为条件,文化安全是实现文化自觉的保障。文化安全强调一国文化形态能够始终保持其优秀特质和精神品格,始终保持其民族特色和独立性,并会随着国家和民族发展被不断传承创新,而不被其他文化和外来文化所同化、侵蚀甚至取代。
当前,网络媒体文化安全面临挑战:一是互联网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文化安全问题易长期潜伏。习近平同志指出,相较于世界先进水平,我国“互联网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产业实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在核心技术上”。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最大的“命门”和“隐患”。美国密歇根大学十位学者研究发现了社交媒体基于算法不同已经存在的、具有虚假性和欺骗性的“意识形态信息茧房”。APP手机应用软件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中已推广应用,但此类软件的开发与服务,其核心运算技术与开发平台依旧掌握在技术先进的国家手中,文化安全隐患始终存在。只有加强互联网技术基础研究,坚持自主创新,才能更好掌握国家文化安全与发展的话语权、管理权和领导权。二是“去中心化”“人人皆媒体”的技术逻辑,使每位用户获得话语机会的同时,也使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体煽动宗教极端主义,教唆民族分裂和恐怖活动等恶劣行径更加隐蔽,破坏性增强。事实上,熟人信息化趋势使不明信息、虚假信息可信度大大提高。非理性、过度情绪化、舆论暴力、不良社会思潮在社交媒体中易发频发,从而严重阻碍文化自觉的实现。社交媒体不能成为“法外之地”。社交媒体作为媒体,对其治理既要充分考虑网络媒体的特殊性,又要认识到社交媒体的属性和特质已指明了新媒体与网络社会未来发展趋势,因此,必须打破固有观念和思路,创新引领模式。
文化安全的保障作用属于国家内外形象的保障。社交媒体草根化特点更易推行“走进来”“走出去”战略,形成“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兼容并蓄的文化注定具有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需用新媒体方式创造性转化,用“微”述说、“微”表达讲好中国故事,在潜移默化的“微”领域“走进来”“走出去”,“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同时,要与世界其他文化取长补短,在融传统特色与时代精神于一体的进程中,主动防御各类冲击,从根本上维护文化安全,促进文化自觉。
(作者:刘娜,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研究”课题组成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