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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12日 星期一

    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举行

    作者:本报记者 周仕兴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12日 04版)

        本报南宁6月11日电(记者周仕兴)日前,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中国、东盟以及特别邀请的部分南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出席论坛。会上通过了《南宁声明》。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开幕式上致辞强调,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的法院应共同努力,不断增进互信,进一步深化司法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法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就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共同应对跨境犯罪、涉外民商事争端等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审判执行领域务实合作,吸收借鉴彼此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执行生效裁判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司法协助力度,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公正高效处理涉外民商事争端。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交流互鉴,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缅甸、巴基斯坦、老挝、泰国等14国的首席大法官出席论坛。

     

        出席论坛的各方共同通过了《南宁声明》。《声明》就协调与整合各国商法、服务和保障区域内跨国商贸、完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各国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建立法官交流培训和司法协助研究基地达成许多共识,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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