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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04日 星期日

    儿童用品:

    严防健康安全风险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04日 02版)

        “六一”儿童节之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最新的儿童用品消费预警和召回信息。“不少儿童用品的设计、原材料、零部件和说明指示等存在缺陷,造成健康安全风险,给儿童带来不可忽视的伤害。”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消费品召回管理部缺陷调查工程师郑杰昌告诉记者。

     

        仅2017年5月,全国共实施儿童用品召回70次,涉及童车、儿童文具、儿童用塑料制品等共2.55万件,存在的缺陷问题和主要风险为缺少警示标识、化学物质超标中毒、物理跌伤夹伤、窒息等。

     

        不独国内产品,进口儿童用品也存在这样的问题。2016年,我国召回缺陷进口消费品114.3万件,其中,儿童用品69.9万件,超过六成。

     

    儿童用品更须保证安全性

     

        在进行产品召回时,监管部门一般用的是缺陷一词,而非质量不合格。郑杰昌解释,缺陷是指产品设计、制造、标识等造成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以是否对使用者有危险为判断依据。不合格则是指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但不一定存在安全风险。

     

        由于儿童人群的特殊性,缺陷儿童用品带来的危险无处不在:玩具的零部件被吞咽或者童装绳带太长太牢缠住脖颈,给儿童带来的窒息风险;儿童文具中铅、砷等重金属或者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超标,长时间接触、含咬等摄入体内带来的慢性中毒风险;童车防撞间距不够、家具缝隙不合理带来的碰伤、夹伤风险……因此,儿童用品的安全性要求可谓细致入微,如7岁以下儿童服装的头颈部不能存在任何绳带,儿童家具上的孔洞直径和间隙应小于6毫米或大于等于12毫米等。

     

        2016年,我国开始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儿童文具等11类儿童用品被纳入实施召回管理的范围。截至2017年5月底,我国共实施缺陷儿童用品召回519次,涉及数量84多万件。

     

        郑杰昌介绍,从目前来看,儿童用品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标准符合性缺陷,即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比如安徽舒贝乐儿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召回部分儿童学步车,防撞间距未达到国标《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中规定的120毫米。此外,还有一些儿童用品虽然符合标准要求,但仍然可能危及安全,即构成非标准符合性缺陷。宜家曾召回了部分进口拉特奥蝙蝠斗篷,这些斗篷因系在儿童颈部固定斗篷用的魔术贴粘得太牢,难以在第一时间撕开,可能造成窒息或脖颈受伤的风险。

     

    召回是一种义务

     

        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而且无须相应检测证明文件。郑杰昌告诉记者,和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对比,监管部门收到的有关儿童用品缺陷和伤害事故的投诉和举报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儿童用品召回工作的开展。而且,由于儿童用品使用周期较短,经营者对消费者信息掌握得也不多,实际召回的数量占应召回数量的比例较低。

     

        他分析指出,消费者对召回管理的相关法律及标准不甚了解;儿童用品的货值普遍不大,消费者不够重视,对问题产品投诉积极性不高。有些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更愿意将其丢弃或者选择其他维权方式。国家质检总局做过的“中国城市童车安全消费意识现状调查”发现,69.4%的家长不知道我国已经在童车、儿童玩具等领域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80.1%的家长不知道质检总局近年来发布了多起缺陷儿童玩具召回信息。

     

        消费者还需要更加主动地维权,生产者则需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目前,儿童用品召回绝大多数是在质检部门介入下推动实施的,完全由企业自主开展的召回比较少。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并不十分了解,甚至还存在误解,担心召回会影响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

     

        “生产者一定要认识到召回是一种义务,而且召回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的手段。不要想方设法抗拒召回,这样既违法,也不利于企业品牌的树立。”郑杰昌说。

     

    产品设计和质量管控要加强

     

        近年来,质检总局多次开展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将“质检利剑”多次斩向伪劣儿童用品。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也不断完善,目前已有相关标准40多项,在一些通用标准中还专门针对儿童作了特殊规定,覆盖了童装、童鞋、童车、儿童家具、玩具、学生用品等多类产品。不过,缺陷产品仍有不少,有一些甚至是三无产品。

     

        专家指出,儿童用品具有更新快的特点,一些安全标准相关技术指标缺失或跟不上实际需要,标准制定要不厌细,不忌严。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使儿童用品行业形成一个标准与法规意识较浓、生产经营规范自律的氛围。

     

        郑杰昌建议,企业应该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下功夫,在前端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生产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作。虽然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儿童用品生产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在技术和资金实力上比不上国外大型企业,但通过设计研发和内部管理,可以最大限度避免缺陷产品的出现。

     

        (本报记者 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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