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图说】
2015年出台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现在2013年静海区水务局会议纪要中;2014年2月调任静海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却作为参加会议人员,出现在2013年会议纪要中。近日,在接受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问询及调阅资料过程中,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提供的虚假材料被当场发现。经查,该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到调阅资料通知后,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编造2013年度《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纪要(第一次、第二次)》和《静海区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细则》。督察组将虚构材料的问题“揭开盖子”后,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责成静海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朱江 绘/光明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