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原煤产量2.9亿吨,同比增长9.9%。原煤生产呈现产量恢复性增长、产地集中度提高、价格有所回落三个主要特点。
从具体数据看,4月份,原煤日均生产982万吨,比3月份增加15万吨。但原煤产量增速较快,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原煤产量较低,与3月份日均相比仅增长1.5%。1—4月份,原煤产量11.1亿吨,同比增长2.5%。
4月份,山西、内蒙古、陕西三个主要煤产区生产原煤2.0亿吨,占全国的66.9%,比去年同期提高5.0个百分点;而中小型煤矿比例较高的江西、湖北、湖南、重庆等产区同比降幅较大,均超过30%。原煤生产逐步向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的地区集中;受供暖季结束,需求减少、供应增加的影响,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有所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