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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18日 星期四

    扶贫攻坚,做记录者也做参与者

    作者:本报记者 唐湘岳 《光明日报》( 2017年05月18日 05版)
    本报记者唐湘岳(左)采访村里的百岁老人刘采凤。光明图片

        当记者35载,常去农村采访,但这回角色不一样——不仅是扶贫攻坚的记录者,还是扶贫决战的参与者。

     

        在湖南安化县烟溪镇通溪桥村,进村的那条水泥路,去年被百年不遇的山洪毁坏。桥垮了,村民却没有垮,在政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他们自力更生,硬是把这条公路恢复起来并加宽。但同时,村里也付出了很大代价,欠账290万元。于是,村干部把自己的房产证、林权证全抵押出去了。

     

        “要致富,先修路”,老百姓都懂这个理,村干部敢想敢干,欠债也要把路修起来。可路修好了,债务成为最让人头疼的事情。得知记者驻村,有村民找来,对村里不顾后果修路提出意见。

     

        于是组织村民与干部夜谈会,统一思想——修路没错,继续与贫困抗争。同时,我把事情告诉前来调研的安化县领导,争取给予更多支持。

     

        打听到村民刘奋勇苦苦厮守陪伴照顾妻子腊蓉的故事后,我赶去家里采访,并以最快速度将故事写成广播稿在全镇播放,并做成融媒体产品将这种正能量向外传播。目前,镇里已申报刘奋勇参加安化县道德模范评选。看到报道后,镇上一位药铺老板也表示免费提供药品让腊蓉减轻痛苦。

     

        (本报记者 唐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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