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品牌国家队
韩国在2001年培育韩国企业出口国家队计划,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积极鼓励民族品牌发展,每年向评选出的企业源源不断提供技术与设计开发、海外营销传播方面的支持,截至2010年,该计划培育出总计1000种世界一流产品。在韩国,国产品牌使用量达90%之多,国外产品仅占10%的份额。
■日本:精致时尚
二战后的日本,绝大多数企业是依靠模仿国外产品进行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因此制定了“G商标选定事业”制度,“G”标志作为“高品质、高可用性、高稳定性”的象征,目的在于鼓励日本品牌不断为消费者创造精致时尚的生活方式。
■德国:工匠精神
德国人的严谨、精益求精以及实用主义成就了工匠精神最根本的内涵。如今,高度发达的工业化革命取代了小作坊生产,但德国工匠精神仍矢志不渝。专注、坚持、精准、务实的工匠精神使众多德国百年品牌在历经风雨后依然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品牌魅力。不只是大企业,德国也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有1000多家德国中小企业在世界同类市场中遥遥领先。
■美国:规则至上
美国是一个拥有高度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国家。从1789年宪法的规定,到1870年颁布的《商标法》,与其他《专利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法》和《软件专利》等一系列法案,共同筑起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影响巨大的是《贝多尔法案》。其中规定,政府投入的知识产权可以合法授予私人部门,以促进其商业化,这一法案构建起的政府—大学—企业创新体系,使前沿技术可以迅速转化为企业的商品和品牌。
(冯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