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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9日 星期六

    “多证合一”改革10月1日前将在全国推行

    企业可“一照一码走天下”

    作者:本报记者 刘坤 陈晨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9日 02版)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刘坤、陈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2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多证合一”改革10月1日前将在全国全面推行。改革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

     

        马正其介绍说,“多证合一”改革的“合”较“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合”含义更宽,涵盖内容更广,除了证照的整合,还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从根本上推动证照削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由于各地产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涉企证照数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证照事项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多证合一”改革不具体明确整合的证照项目,具体由各省份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涉及企业登记性、备案性的而非实质审批性的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马正其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积极推动各地做好“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实现。同时,今年还将在全国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大力推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和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继续创造便捷的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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