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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中国和伊朗企业签署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首份商业合同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怀成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5日 10版)

        本报维也纳4月24日电(记者王怀成)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3日与伊朗核电工程和建设公司在奥地利维也纳签署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首份商业合同。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史忠俊大使、伊朗驻维也纳代表纳贾法大使共同见证了签署仪式。

     

        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是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核心内容,也是其中最复杂、最艰巨的任务之一。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伊核问题六国专门成立了工作组,由中国和美国共同担任双组长,与伊朗合作实施改造项目。全面协议起步执行近一年半时间里,各方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先后达成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官方文件、六国谅解备忘录等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改造基本路线、各方分工等安排。

     

        此次中伊企业签署的合同主要涉及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概念设计和部分初步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在中国相关机构指导下,中方企业和专家与伊方开展密集交流、研讨和磋商,本着严谨专业的态度,积极探索中伊合作模式,最终达成这份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是双方团队智慧的结晶,也得到两国政府大力支持。合同的签署标志着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进入实施阶段。

     

        史忠俊大使表示,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全面协议执行前景。中国和伊朗成功签署上述合同,体现了中国执行全面协议的负责任态度,也体现了中国对全面协议的坚定支持。我们希望有关各方坚定政治意愿,妥善处理分歧,共同维护和执行好全面协议,继续为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和中东和平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伊方高度评价阿拉克重水反应堆改造进展,对中方为推动改造进程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以及对伊方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伊核问题全面协议由六国与伊朗于2015年7月14日达成,2015年7月20日经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正式核可,2016年1月16日起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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