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叶乐峰20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任务。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严格的耕地、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办法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不仅对耕地要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对天然草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海面、滩涂等生态空间也要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自然生态空间转为建设用地或不利于生态功能的用途。据悉,按照国务院要求,下一步将在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海南、青海6省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