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初三,与老同学结伴参加景宁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地处浙南山区的景宁县是我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素称“中国畲乡”。在畲乡,我们亲身感受到了畲民的热情好客。
畲族,为中国南方游耕民族。早在一千多年前,畲民从原始居住地——广东省潮州市凤凰山四散迁徙到福建、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份,如今大多数居住在福建、浙江山区一带。景宁畲族为唐永泰二年(766)从福建罗源迁居而来。
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是畲族人民的传统节日。这一天,畲民们云集宗祠,自晨至暮,对歌盘歌,并采撷乌稔树叶,取其嫩叶汁浸糯米炊制乌饭,款待宾客,以驱邪祈福,故又称“乌饭节”。“畲族三月三”已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绵绵春雨中,景宁从鹤溪街道包凤村到凤凰古镇等地,处处洋溢着民族节日的欢乐气氛。沿路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古街路口游人如织。在主人的热情招待下,我们品尝了畲族的乌饭、麻糍、麦芽糖、米糕等非遗特色小吃;观看了喜庆而富有特色的畲族婚嫁表演;我们沉醉在畲乡民族风情的浓浓文化氛围之中,十分敬佩畲族民众的勤劳勇敢美丽。
在畲乡,结伴而行的同学问,畲族的畲字是什么意思?畲与畬是不是同一个字?这是一个与《说文解字》有关的问题。
“畲”字来源于“畬”字。畬,《说文解字》曰:“三岁治田也。《易》曰:‘不葘畬田。’从田,余声。以诸切(yú)。”就是说,畬是连续三年经过耕种的田地。
畬是个多音字,除“三岁治田也”,读yú外,还可读shē,为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的意思。这样的田地叫畲田。畲田就是新田。《尔雅·释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如《诗经·小雅·采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在《西周史》中指出:西周时代的农田,有所谓“菑田”“新田”“畲田”的名称。他认为,杨宽先生以为“菑”是第一年初开垦的荒田,“新”是第二年刚好可用的新田,而“畬”是第三年已垦好的熟田,“较为合理”。这是很能诠释的。
在一些典籍中,经常发现畬与畲二字的使用很混杂,分不清楚。这是有原因的。因为畬一字二音,且字义相近,再加以田字上面的“余”与“佘”字形相似,在抄写或者刻字过程中,容易混同,致使难以分辨。这是在古籍中时有可见的现象,如《说文》:“詪,眼戾也。”“眼戾”当为“很戾”,唐写本《玉篇》“詪”注引《说文》:“很也。”显然“眼”与“很”字形相近,为手民误植。所以,畬与畲两字有时同音近义。不过,我认为,畲字与畬字应该有区别。畲的读音,与“赊账”的“赊”字相近,其偏旁亦为“佘”,为声符。“佘”还是姓,如宋朝杨家将故事中百岁佘太君挂帅的佘赛花。只是两字字形相似混杂,未能细分。可以说,畲字,从田,佘(shē)声,是个形声字,应是正字,而畬字则是畲的异体字。
据说,“畲”字衍化为族称,始于南宋时期。南宋诗人刘克庄《漳州谕畲》载:“民不悦(役),畲田不税,其来久矣。”因此,有学者认为,“畲”作为族称,便以当时畲民到处开荒种地的游耕经济生活特点而被命名的。《龙泉县志》说:“(民)以畲名,其善田者也。”在众多字典中出现的如畲耕、烧畲等词都是刀耕火种等耕种形式的意思,也反映了畲民的生活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改“畬”为“畲”的族称,并将“畬族”写作“畲族”,成为法定的族称。这是很有道理的,是对少数民族的尊重。
畬也好,畲也罢,都与田字有关,趁此机会顺便说说田字。
“田”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金文、小篆的字形相似,一块长方形的大田,其中有割成六块的,也有更多的,纵横交错,像田间小路。
其实,“田”字的初义为围猎,与后来的田地之“田”有异。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还没有农耕种植的概念,靠狩猎获取食物为生。狩猎时,采用割块式包围或者分片驱赶猎物,将土地划分块状,如同“田”字。后来随着采集种植的出现,先人才有了耕种田地的概念,但仍是离不开围猎时的“田”,于是在造字中将原先狩猎的“田”改为“畋”字,仍读tián。而“田”字有了“农田”的意思,如稻田、麦田等。还引申为“耕种”,如《史记·高祖本纪》:“令人得田之。”就是令人耕种之。
畲乡归来,给了我们美好的记忆,畲字也是非常吉祥的。我们愿畲乡幸福,畲民安康!
(作者: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