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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0日 星期四

    让创新成为专利的底色

    作者:李焦明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0日 13版)

        【科学随笔】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总量的近40%,超过美国与日本之和,已连续第五年居全球专利申请量之首。笔者认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专利大国,但要向专利强国跨越,必须改变专利的数量导向政策,完善现有的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从而引导全社会从重视专利数量向重视专利质量转变,激励申报人提高专利的含金量和转化率,让创新成为专利的底色。

     

        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单位为鼓励创新,出台了不少对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的资助、奖励政策。有的单位,申报人不需要自己花一分钱就能申请专利;有的单位,申报专利不仅可受到经济奖励,还可用于课题申报与结题、项目鉴定与验收、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等。

     

        于是,个别人受利益驱动,明知道自己申请的专利没有创新性,不具商业价值,却钻国家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的空子,为凑数而申请专利。一旦单位不再资助专利年费,需个人掏腰包时,则放弃专利权;有的人甚至拿到专利证书后即不再交年费,直接放弃专利权,申报专利的目的只是为了拿证:有的学生申报专利则是为了升学、评奖学金需要。

     

        还有一些是单位行为——有的单位重奖专利申报者,是为了应付上级对单位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考核,有的仅是把专利用于宣传和展示单位科研实力与社会形象,也有的企业申报专利是为了获得政府资助、减免税收。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然而,不少专利权人中途就放弃了专利。《2014年度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3.8年,实用新型专利为3.5年,外观设计专利为3.2年;而真正达到最长维持年限的发明仅占0.02%,实用新型仅占1.1%,外观设计仅占0.5%。这些数据从侧面反映了一些授权专利不具有商业价值。

     

        笔者建议,对个人的专利申请、授权,政府和有关单位不应按数量进行奖励。要对真正投入市场的授权专利进行评比,重奖高质量的优秀专利。同时,严禁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进行逐级摊派,严禁对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进行单位排名考核。各类课题申报与结题、项目鉴定与验收、职称晋升、岗位晋级、各种评奖以及企业获得政府资助、减免税收、学生升学、奖学金评定等凡涉及专利的,都要对专利的含金量、专利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评定,真正让专利成为创新驱动的抓手。

     

        (作者:李焦明 系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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