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评析】
据媒体报道,对北京米瑞酷电影放映有限责任公司(日坛店)瞒报销售收入47550元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日前给予其罚没款2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国文化执法领域打击电影院瞒报销售收入的第一案。
电影票房造假现象,犹如笼罩在中国电影市场的一层雾霾。过去,由于制度规范缺失,一些电影的票房造假即便人尽皆知,也只是为舆论场增加了热点话题,很少受到实际约束。这种状况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破窗效应”,随着中国电影市场的扩大和资本的强势介入,票房造假变本加厉。
3月份,电影主管部门共曝光了326家影院存在瞒报票房情况,其中63家影院瞒报票房超过100万元。而这仅仅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后曝光的第一批,足见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对电影行业而言,票房造假堪称毒瘤。较之瞒报,虚报票房问题更受关注。通过人为操作制造出亮眼的票房数字,制片方、导演、演员、投资方和院线等看似都是赢家,但实际上却是对电影行业基础秩序的破坏。因为这意味着,票房作为电影行业的重要“体温计”,因人为因素的影响而紊乱,无法正常地反映观众对一部电影乃至电影行业的评价,同时也给电影创作带来误导。
强化监管、明确规则,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成为清除电影市场隐患的基础工作。事实上,促进中国电影产业发展,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电影创作更多地回归艺术创作和市场规律;另一方面,应构建制度规范体系,对票房造假的规制就是其中一部分。
除此之外,谈及中国电影票房统计与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差异,不少行业人士都提到一个例子,那就是北美地区设有专业的第三方电影票房统计机构,大大减少了院线、发行方对票房数字“下手”的概率。我国虽然也有相关部门做票房统计,但由于在统计结果的共享程度和透明度等方面存在不足,票房的发布口径和统计标准缺乏权威性,为造假留下了口子。同时,由于票房数据与影院的票房营业税征收是两套不同的体系,导致出现“吹牛不上税”的现象,也使得发行和院线对票房造假更无顾虑。
健全而严肃的票房统计制度,是现代电影工业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票房统计的权威等具体制度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与电影行业的“价值观”健康与否有关。比如,电影行业到底如何看待票房数量之于电影本身的意义?如果“唯票房主义”成为电影行业的铁律,各方在票房上“动手脚”的主观动机恐怕不会小。综合来看,从外部规制上加大对票房造假的惩治力度,只是清除电影行业雾霾的第一步。一个电影大国不可能建立在虚假的票房之上,票房的“水分”如何事关中国电影的未来,也必须上升到整个电影工业的现代化角度去求解。
(作者: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