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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3日 星期四

    别让化石让位于矿石

    作者:王丹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3日 13版)

        【科学随笔】  

     

        “现场机器轰鸣,包裹着6亿年前古生物化石的成片山体倒在巨型挖掘机的机械臂下,接着又被车轮比人还高的重型卡车送往磷肥厂,制成肥施入田地。”有媒体报道称,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的北斗山磷矿由于大面积开采,已严重破坏了瓮安生物群化石研究点。一个化石宝库快挖没了,不少古生物研究者扼腕叹息、备感痛心。

     

        早在1998年,台湾学者李家维教授、中科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陈均远研究员在瓮安北斗山磷矿采区的埃迪卡拉纪地层中发现胚胎化石以及海绵化石。这一被称作“二十世纪进化生物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的重大发现,刷新了科学界对动物起源和早期演化的已有认识,瓮安北斗山磷矿也由此进入国内外古生物研究者的视野。近20年来,瓮安生物群的相关成果大量发表在包括英国《自然》、美国《科学》《美国科学院院刊》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就在上个月,还有一项关于瓮安生物群的重要研究成果最新发布。

     

        瓮安化石的重要科学价值和保存方式的唯一性,使得瓮安被称为“动物世界的伊甸园”,成为考古的圣地。而且在当地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也明确将“瓮安动物群化石”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进行多次推介。也正是基于此,化石研究点被破坏,才无法免于从事实到价值观层面的舆论拷问。

     

        如此大面积施工,从县至市再上至省,是否知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虽据消息称,瓮安县60%的财政收入来自磷矿及其附属产业,但在当地决策的价值排序中,化石保护又被置于何种位置?更让不少人愤懑的是,将近二十年过去了,关于瓮安生物群化石的保护与开发共识才终于达成。如果不是眼看重要研究点就要“全军覆没”,有关研究者紧急奔走让涉事主体碰头商讨,这一历史瑰宝的“放养”状态究竟要持续到何时?

     

        每一处遗产都是历史的绝唱,一旦失去就是永失。瓮安古生物群的被毁,是中国的遗憾,也是全人类的损失。单纯以经济利益来衡量北斗山磷矿的变现能力和价值,无疑是短视和狭隘的,作为“研究地球生命演化早期历史的唯一窗口”,其所蕴藏的科学和历史价值是无价的。其实,保护瓮安生物群并不需要决策者在经济发展与化石保护之间做多么艰难的抉择,科学家们也只是想在北斗山大片的山体中保留一个核心区。而且,经济发展与化石保护也并不对立,当地早已意识到翁安动物群化石是重要的旅游名片并着手盘点开发,不就自证了这一点吗?

     

        瓮安动物群化石的类似遭遇,在“古生物化石王国”贵州到底还存在多少?在全国呢?这不能再是一本糊涂账。保护共识也不能总是停留在嘴上,“动口不动手”。科学研究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等应如何组成保护共同体,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协同机制,互相监督从而形成遗产保护的牢固屏障,而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纵容商业逻辑和畸形政绩观横行?这是这一事件留给我们的一大启示。整个过程也警醒我们,尽快增强科普以提升社会整体认知,赋予文保专家、科学研究者以及媒体更多话语权以形成同频讨论,任重而道远。

     

        让每一个参与决策的人都葆有对历史的敬畏心和自觉的文化意识,是现代化治理的应然要求,虽然观念的提升,毕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法律的底线却一直存在并不断被夯实的。所有因为失职失责或受利益诱惑而造成遗产毁坏甚至永失的人,都应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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