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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1日 星期二

    北京举报间谍行为最高奖五十万

    诬告他人将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景华 《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11日 04版)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张景华)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公布,公民通过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写信到国家安全机关或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而诬告他人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北京作为首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中国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首选地。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北京出台了该《奖励办法》。

     

        根据奖励政策,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后,经有关部门核查事实,根据该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评定奖励。其中,对防范、制止间谍行为或侦破间谍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举报人可获10万至50万元奖励。

     

        同时还规定,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情况、故意骚扰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间谍行为是指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包括: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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