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风采】
近日,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剧中人民检察官与腐败分子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扣人心弦,“圈粉无数”。
“这部电视剧贴近检察,比较真实,能够让老百姓更全面、深刻地了解检察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对记者说。
今年正好是巩富文从事检察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十年前,已经是西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的巩富文转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由此成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历史上第一位党外副检察长。
从学者到人民检察官
28年前,巩富文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之后被分配到西北大学任教。18年的辛勤耕耘,让他从一名青年教师逐渐成长为著名法学专家。
巩富文笔耕不辍,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法学研究领域多项空白。他主持、承担了《检察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环境资源的权利界定与可持续发展》等2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课题;花费23年心血,撰写出版了《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研究》《中国侦查监督制度研究》两部个人学术专著。2006年,他被提名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丰富的学养为巩富文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任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后,巩富文分管过全省侦查监督、民行检察、法律政策研究以及检察委员会等工作。10年来,对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及对具体案件的直接办理,不仅考验着他的法学知识储备,也练就了他审时度势的能力和审慎果断的习惯。“司法工作需要学识,更需要勇气和智慧,每天都要如履薄冰地敬畏手中的权力”,这是巩富文对多年来工作的深切体会。
推动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工作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制度设计者作用,是巩富文一直思考的问题。他对办案实践进行总结提炼,主持起草了《陕西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等10多份业务指导文件,同时,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创建了重大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制度。在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他曾30余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创造了富有特色的“陕西经验”。精深的法学造诣加上专业的实务素养,让巩富文于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建言法治中国建设
2013年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以来,巩富文坚持立足本职、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言献策。同时他又高度关注民生改善和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先后提交了“加强反腐败立法”和修改立法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等80多件提案,其中提出的不少建议得到采纳,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
推进反腐败法治建设,是巩富文多年来一直关注的问题,也是他建言立论的重点。在不久前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巩富文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扶贫领域反腐工作的提案,提出了“三个精准”的建议,即精准预防、精准打击、精准监督,以此解决好扶贫领域“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问题。同时,针对该领域出现的贪污侵占、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他主张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管好涉农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巩富文充分利用全国政协专题协商平台,先后在全国政协“公正司法”专题座谈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双周协商座谈会和“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上发言,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务实中肯的建议。
2015年3月11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巩富文在人民大会堂作了《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法治进程》的大会发言。“虽只有短短7分钟时间,但能站上庄严的国家最高议政讲坛,我感到无比自豪,更加增强了我履职尽责的决心、信心、勇气和责任。”巩富文说。
躬行实干追求有为
“党外实职干部必须以有为实现有位,决不做什么‘清谈官’。” 巩富文认为,他们承担着履行岗位职责和参政议政的双重任务,就应在干事和有为上作出表率。欲达“有为”,则需兼备“想为”之境界,“敢为”之担当,“勤为”之作风及“善为”之能力。
在其位当谋其政,谋其政必尽其责。巩富文始终坚持,自己手中的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因而,在履职的过程中要讲政治、守规矩,坚守理想信念和职业操守。
善思则善行,善谋则善为。多年来的履职实践,让巩富文认识到党外实职干部除了学习专业知识之外,还要熟练掌握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管理运行的规律,尽早完成从专家学者到党外实职干部的角色转变,更深层次地参加政治协商。
干部“敢为”展示的是一种责任、担当。巩富文认为:“绝大多数党外实职干部理论水平和专业造诣高,有着强烈的参政意识和从政愿望,同时也要克服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重大政治考验以及在一线艰苦磨炼的不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格、增长才干。”
“我将始终牢记自身职责使命,为人民群众‘代言’,为法治中国梦想贡献自己的全部心力!”他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