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建扩)日前,河北省宣布,每年将投入财政资金20亿元,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河北省去年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自2016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提高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同时在承德市启动其他贫困群体救助试点。
根据《方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重保障制度报销下来,在省市三级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近30个百分点;在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贫困人员住院就医报销年度封顶线可达百万元以上。
根据《方案》,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药费。两条保障线结合在一起,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
《方案》实施后,经核查,2016年8月至12月,共有19万多名符合医疗保障救助条件的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截至2017年3月15日,累计兑现待遇2.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