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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中消协呼吁:

    尽快出台共享单车服务管理规范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30日 07版)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梁捷)针对共享单车投入数量井喷式增长,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在京举办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座谈会,探讨共享单车服务改进措施。中消协认为,加强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服务管理规范;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用车、安全骑行、主动维权。

     

        中消协指出,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在解决消费者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引导百姓绿色出行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近期发生在共享单车领域的安全骑行保障难、押金余额退还难、无序投放、乱停放等问题,已成社会治理的痛点。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细则或指导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推进城市慢行交通工具基础设施建设,让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中消协指出,共享单车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身在车辆提供、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义务,明确押金、余额管理符合第三方监管的本质要求,并公示资金监管方式;主动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主动向消费者做好安全健康用车提示;确保单车质量符合安全等骑行要求,确保消费者押金、余额一键可退、及时到账,确保单车投放满足消费者实际需要,确保消费投诉渠道畅通、权益受损赔偿合理。

     

        中消协建议,作为共享单车的使用者,要做到理性消费,充值额度不要超过正常使用范围,长期不使用时要及时申请退款;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定,文明用车,有序停放,不要让未满12岁儿童骑行单车;使用车辆发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依法主动向平台反馈,必要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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