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近日,浙江温州龙湾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销假冒品牌创可贴案,初步估算有两三千万片创可贴流入各地市场,而乡镇和农村的小卖部是其接单大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创可贴属于乙类非处方药,乡镇和农村地区小卖部并不具备零售资质。要彻底清除假创可贴滋生的土壤,就需要在产销两端着手。可以考虑由当地卫生部门进行购买,以“入户药箱”的形式对农村地区进行定额发放。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谢伟锋 摘编: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