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计委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明确传染病防治管理职能部门,加强传染病诊疗、转诊、信息报送等相关法定职能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对传染病的识别和初筛初诊能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范医源性传播。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腹泻门诊、急诊、输血科、手术室、注射室、医学检验实验室等传染病传播风险较高部门的管理,做到区域划分明确,防护设施完善;规范医疗场所环境清洁和可复用医疗器械管理,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无菌操作规程,规范手术、内镜检查、注射、采血等侵入性操作管理;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和传播传染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