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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6日 星期日

    价格听证不能“逢听必涨”

    作者:蔡晓辉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26日 01版)

        【光明谈】

     

        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发改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拟在4月18日召开听证会,拟降低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至少降0.36元/立方米。无独有偶,湖北省也召开了一场有关5A级景区清江画廊的价格听证会,准备降低景区票价。

     

        近年来,民众对价格听证会几乎形成了“逢听必涨”的印象。但涨价不是听证会的最终目的,听证会的意义,在于抓住成本监审这个价格听证的“牛鼻子”,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更合理的定价,增进民生福祉。听证会不能成为走过场,要通过细致调研、严谨程序,广泛吸纳民意,成为反映市场行情、回应民生关切的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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